中心主任简介

    李振宇,河南安阳人,山西大学硕士,山东大学博士,现任江西农业大学边缘法学研究中心主任、人文学院教授。曾经从事司法工作二十二年,坚持业余学术研究十七年。在与法律相关的交叉领域,进行垦荒式的探索,并开发出一方热土,创立了边缘法学研究的学术品牌。著有《法律语言学初探》、《法律文献学》、《法律传播学》、《边缘法学探索》等代表性著作,是我国法律语言学的开拓者、法律文献学的奠基者、法律传播学的开创者、边缘法学研究的倡导者。

    李振宇博士的学术成果和学术影响主要反映在几个方面。

    首先,创立了“边缘法学研究”的学术品牌,正在建立边缘法学理论体系,发表了多篇有关边缘法学理论建设的论文,出版了我国第一部以边缘法学命名的著作——《边缘法学探索》,主编了我国第一套以边缘法学命名的丛书——《边缘法学论丛》,建立了我国第一个以边缘法学命名的研究机构——江西农业大学边缘法学研究中心,并正为明年申请省级重点文科研究基地做准备。开设了我国第一个以边缘法学命名的网站——《边缘法学空港》, 2005 年 1 月正式开通。正在筹备创办我国第一个以边缘法学命名的杂志——《边缘法学论坛》,明年将与读者见面,他的边缘法学理论专著——《边缘法学通论》,也将在明年出版。

    其次,他对边缘法学的几个具体学科都有所涉及,并做出了自己的努力和贡献。至今发表学术论文二十余篇,出版学术专著七部,有《法律语言学初探》、《法律文献学导论》、《法律文献导读》、《边缘法学探索》、《法律传播学》、《法律文献学》和《语言与法律探微》等。代表性著作有《法律语言学初探》、《法律文献学》、《法律传播学》和《边缘法学探索》等,这些研究成果在刚刚兴起的这些领域都具有里程碑意义,为这些新兴学科的建立和发展奠定了基础。

    一、法律语言学

    他于 1988 年开始涉足法律语言学研究,是我国法律语言学早期屈指可数的研究者之一。我用十年时间撰写的《法律语言学初探》一书,是我国法律语言学领域第一部自成体系的理论专著, 1998 年 6 月法律出版社出版。

    他对法律语言学的贡献在于对一个新兴学科提出了自己的完整理论体系,并把法律语言分为微观研究和宏观研究,扩大了法律语言的研究范围。与众多法律语言著作不同,这也是第一部来自司法实践的法律语言学专著,比较注重了法律实践中的具体问题。所以,本书一问世就受到关注,有六位专家给予肯定。 1999 年获得河南省洛阳市优秀社会科学成果一等奖, 2000 年在上海召开的法律语言国际研讨会上,在肯定我的专著的同时,我的学术地位得到承认,并被上海大学法学院聘请为兼职教授。同年法律语言学的倡导者、法律语言学界权威人物、(无锡)江南大学教授陈炯先生在发表的《法律语言研究的几个问题》一文中,列出六部比较有影响的法律语言学论著,其中就有我的《法律语言学初探》一书。 2003 年西北政法学院教授刘蔚铭先生在出版的《法律语言学研究》的论著中,认为这六部著作“可以代表我国目前法律语言学研究的主流,并且构成其精华部分”。另外,他的新著《法律语言学新论》也将在明后年出版。

    二、法律文献学

    2003 年出版《法律文献学导论》和《法律文献导读》, 2004 年出版了《法律文献学》的专著。他的《法律文献学导论》是我国第一部法律文献学科理论建设的著作,被山东大学的专家们认为是法律文献学的奠基性著作。 2004 年出版他的《法律文献学》,构成了法律文献学完整的理论体系。

    三、法律传播学

    2004 年出版的《法律传播学》一书,一问世就受到社会的关注,被有关政法院校作为法制新闻专业的教学参考。这是我国法律传播学领域的第一部专门论著,开创了一个新的学科。

    四、法律经济学

    法律经济学也是他关注的学术领域,并发表了几篇论文,正在撰写《法律经济学》一书,以反映他对法律经济学的理解和认识。

    五、法律解释学

    他对法律解释学早已有所了解,并于 1999 年列出法律解释学一书的写作提纲,并列入写作计划。只是由于近几年忙于其他学术研究,这方面的研究才暂时推迟。

    他的边缘法学理论研究、法律文献学研究、法律传播学研究目前在国内处于比较前沿的地步,法律语言学研究在国内有一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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